西藏历史上的民俗改革
西藏旅游:西藏最早的民俗改革要算佛教取代苯教,而成为西藏占统治地位的宗教。据说,苯教祭祀神鬼时要屠宰大量牛羊供奉神鬼.即所谓进行 “血祭”。经常性地大量宰杀牲畜,对于发展生产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极为不利,“血祭”已成为当时阻碍经济发展的拦路虎。而佛教提倡“不杀生”,这对保护牲畜、发展生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。所以,苯教在与佛教的斗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,而逐渐被佛教所取代。苯教为了生存,又不得不向佛教靠拢,甚至有些经典的名称也是从佛教那里借用的。例如,佛教有大藏经《甘珠尔》和《丹珠尔》。苯教声称他们也有《甘珠尔》和《丹珠尔》。虽然二者内容大相径庭,但名称却一模一样。现在,西藏自治区佛教协会里也包括苯教,苯教徒对此也并无异议。
清朝乾隆五十九年(1749年),驻藏大臣和琳在拉萨大昭寺前镌立石碑.号令不得将患天花的人驱逐不管。碑文中说:“乃唐古特遇有出痘之人,视恶疮毒痈为尤甚,即逐之旷野岩洞,虽亲如父子兄弟夫妇,亦不暇顾,竟至百无一生者,深堪悯恻。予于藏北浪荡沟之处,捐款修平房若干间,稗出痘番民得以栖止,捐给口粮,派拨汉番弃兵经理调养,今活者十有其九。僧俗当已知痘症非必不可治之患,因严谕前后藏,劝令达赖喇嘛、班禅捐给口粮作为定例。”这一措施使得西藏官民知道天花并非不治之症,只要治疗调理得法,患者可以痊愈。既解除了人们对于天花的恐惧,又挽救了众多患者的生命。该碑文同时提到天葬的习俗,认为 “将尸体碎割,抛喂鹰犬,无伦无理,残忍为甚”。所以“予谆切训导,晓以义理,缮发汉番告示,严厉禁止”。和琳用内地的伦理道德来要求西藏人改变丧葬习俗,虽然暂时取得了一点效果,“番民颇知化育,一体遵奉”。但是由于没有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,更不了解天葬的宗教内涵,所以后来还是未能坚持下去。正如他所担心的那样,“诚恐行之日久……渐踵故习”。这种天葬的“故习”一直沿用到现在。
清末,驻藏帮办大臣张荫棠到西藏旅游后,经过调查,向清廷提出“治藏自议”十九条,包括鼓励开荒、引进优良农作物种子、试种茶树、架设电话线、修整畜力车道、为修铁路做准备、建学堂、开矿等。他还颁发了《训俗浅言》和《藏俗改良》两本小册子,提倡改变某些风俗习惯。但是,由于清末朝廷的昏庸儒弱,他的改良主张并未得到贯彻。虽然他的“治藏当议”十九条得到朝廷的批准,然而在实施之前,他就被调离了西藏。他在色议中主张建立的交通、巡警、督练、盐茶、财政、工商、路矿、学务、农务等九个局,得到西藏地方政府的实施。他带来的波斯菊花种,至今仍在西藏高原上盛开出硕大艳丽的花朵,藏族人亲切地把这种花叫做“张大人花”,这也是高原上的人们对张荫棠最好的纪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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