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民俗的地域划分与古代民俗的特点
西藏旅游:西藏地域辽阔、交通不便,影响了人们的联系与交流,所以,各个地方都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。有的地方,相距不远的聚居点,语言上却有明显的差别。西藏的民俗地域大致与地、市的行政划分相近。可分为拉萨、日喀则、山南、阿里、林芝、那曲、昌都等区域。生活在这些地区的人都是藏族,但是这些地区的民俗都有着明显的差异。每一个地区的民俗内容都可以写成一本大部头的专著。
藏文大约创始于7世纪中叶。藏文出现以前的民俗记载无从考察,只有通过考古发现或口头传说来加以推断。西藏自古以来就有宗教干预政治的传统。例如,在最初的赞普时期,都崇拜西藏的土著宗教— 苯教,苯教的大师有权参与国政。因而历史上有“(赞普)依靠苯教(和苯教上师讲述的)谜语、故事来执掌国政”的说法。公元7世纪中叶,佛教传人西藏后,又逐渐取代了苯教,成为干预政治事务的宗教,进而在西藏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。
大家知道,现在西藏的丧葬习俗是以天葬形式为主,少数高僧大德圆寂后进行火葬。此外,西藏旅游还有水葬、土葬,但这两种葬法已极少见。从考古发掘看,古代西藏是以土葬为主的①,这与内地颇为相似,众多的古代墓葬,包括吐蕃赞普的墓葬都证明了这一点。天葬是佛教传人西藏以后才逐渐形成的,而且成为主要的丧葬方式。古代吐蕃时期还有一种独特的风俗,就是“贵壮,贱老。母拜子,子据父。出人,前少而后老”。也就是尊重青壮年,轻贱老年人,父母都要尊重儿子。行路时,老年人要让青壮年走在前面。②这是由于古代吐蕃对周边民族的战争频繁,打仗只能靠年轻力壮的青年人,而年老体衰的老年人是无力上阵杀敌的。所以,有战功的年轻人受到尊重,而居于后方的老年人便自然要让着儿辈们几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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